资料库

    C&S 新闻消息

      C&S 新闻消息 No.46
      • Date2023/06/28 18:21
      • Hit 357

      •  关于均等范围判断条件的新的大法院判例的介绍
      •  《外观设计保护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及解说    
      •  自动驾驶汽车探测器(感应器)融合技术专利申请,韩国企业宣战 
      •  干细胞技术专利申请,韩国增长率第二
      •  C&S消息

      关于均等范围判断条件的新的大法院判例的介绍   _辨理士 黃宇澤

      [大法院2023.02.20.宣告2022候10210判决权利范围确认(特)]
      1. 概述
      最近,大法院(2022候10210)在权利范围确认审判中的均等物的判断中,详细阐明了对于普通技术人员将本案专利发明变更为确认对象发明是否从公知技术中容易地得出,以及在专利厅审查阶段的修改及有意排除与否。这些判决将给今后权利范围确认审判或侵权诉讼中的是否主张均等物中成为诸多焦点,因此将对此进行介绍。

      2. 双方当事人在权利范围确认审判或侵权诉讼中的主要争议事项
      通常,在权利范围确认审判或侵权诉讼中,确认对象发明(实施物、侵权物)由于专利发明与其构成在字面上并不相同,因此双方当事人对上述确认对象发明是否为专利发明的均等物进行争议。
      在这种情况下,所述确认对象发明是否为专利发明的均等物取决于课题解决原理是否相同、目的和效果是否实质相同、如此变更是否为普通技术人员容易从公知技术中得到、有意排除与否、是否为公知技术。
      尤其,双方当事人大多对于将专利发明变更为确认对象发明是否容易地从公知技术中得到,以及在专利厅审查阶段的修改及有意排除与否进行尖锐的争议的情况时有发生。

      3. 大法院判决(2022候10210年)的主要内容
      1)构成变更的易行性与否
      关于本案,大法院在本案裁决时审查了本案专利发明的构成是否众所周知、变更后的构成的制造或设计方式是否为人所知、变更后的构成的结合或置换的技术上是否方便。由于对于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将专利发明的达格列净替代为确认对象发明的甲酸达格列净时没有困难,因此判决认为普通技术人员对其构成的变更是容易地从公知技术中得到的程度。
      而是出于规避驳回理由通知书中提出的现有技术的意图进行排除现有技术中出现的构成的缩小的情况等,包括修改原因并综合申请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时,可以视为存在申请人将哪个构成从权利范围进行排除的意图时,可以认定其的现有的大法院裁决,由此判决在本案专利发明的申请过程中,即使作为申请人的原告将记载于本案权利要求1的申请范围末尾的“前药酯”进行删除的修改,但仍难以视为在本案权利要求1的申请范围中确认对象发明的达格列净甲酸盐被有意排除。

      4. 结论
      O 在权利范围确认审判或侵权诉讼中,关于将专利发明变更为确认对象发明(实施物、侵权物)是否容易从公知技术中得到,一般而言双方当事人都主张代入了普通的创造性判断标准,但上述大法院综合了该技术领域的各种技术观点并进行了判决。

      O 上述大法院的判决明确给出其标准,即在权利范围确认审判或侵权诉讼中,可以视为存在申请人将哪个构成从权利范围中排除的意图时,可以认定专利发明的有意排除标准。

      O 因此,上述大法院的判决有望为今后辨理士或企业应对权利范围确认审判或侵权诉讼中是否为均等物的争议提供诸多帮助。

       


      《外观设计保护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及解说  _律师/辨理士 李政远

      随着最近《外观设计保护法》修正案的通过,预计在修正案实施时将给实务带来重大变化和改善。
      以下将对修正案的主要内容进行讨论。
      1. 导入修正案的背景
      企业在产品发布后通过对产品外观设计进行部分改良或变形来开发和销售后续产品,但由相关外观设计可进行外观设计注册申请的期限仅限于自基本外观设计的外观设计注册申请日起一年之内,所以通过外观设计注册的后续外观设计的保护存在局限性。
      此外,由于用于外观设计申请的主张优先权的方法、程序等与主要国家相比存在限制,因此对外观设计权利人的权利保护存在困难,而且对申请的外观设计可以主张丧失新颖性的例外的情况被限定性的规定,因此,现有《外观设计保护法》的内容在权利范围确认审判、侵害•无效诉讼等纠纷中反而对权利人不利的情况诸多。

      2. 对策的主要内容
      1)扩大相关外观设计申请期限
      将相关外观设计的外观设计注册申请期限由基本外观设计的外观设计注册申请日起一年之内扩大至三年之内,并明确规定了相关外观设计的授权条件。因此,即使企业在产品发布后考虑到市场的反应而推出部分改良的外观设计的后续产品时,也可以通过相关外观设计申请确保权利范围,并打通了防止持续模仿或侵害的通道。
      2)扩大丧失新颖性的例外主张适用
      此外,关于外观设计注册的要求,删除了对于丧失新颖性的例外的主张和规定文件提交时期的程序性条款。此外,修订了相关条文,以便除共同创作者之外,被共享可具有外观设计注册的权利的继承人也可以共同提出外观设计注册申请。
      3)放宽主张优先权的条件
      另一方面,关于根据条约的外观设计注册申请,如果主张优先权的人出于正当理由不能在期限内主张优先权时,可给予两个月的额外期限,如果主张优先权的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期限内提交文件或书面文件时,可将提交期限延长两个月。此外,主张优先权的人可在从外观设计注册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更正或追加该优先权主张。

       


      自动驾驶汽车探测器(感应器)融合技术专利申请,韩国企业宣战
      全自动驾驶所需的感应器融合技术专利申请中,韩国位居世界第二。专利厅对专利领域的五个发达国家(韩国、美国、中国、欧盟、日本)申请的专利进行分析后发现,自动驾驶车辆相机•雷达感应器融合技术专利申请在最近5年间以年均33.6%的速度大幅增长。

      为了实现全自动驾驶,准确识别周边环境的感应器是必须的。雷达可以提供三维空间中的精确距离信息,但无法像相机那样提供准确的颜色和形状。‘相机•雷达感应器融合技术’是将相机和雷达信息融合从而提高自动驾驶的可靠性的技术。其可以完善每个感应器以用于四级以上的全自动驾驶车辆。

      在申请人国籍方面,美国最高,为42.3%(338件),韩国居第二位,为16.1%(129件)。其次是中国14.4%(115件)、以色列10.9%(87件)和日本7.6%(61件)。在申请人按国籍的年均增长率中,韩国最高,为40.8%。专利厅表示,自动驾驶技术整体的专利申请竞争表现异常激烈,之后将会提供专利动向信息等支持技术开发的方针。

      <申请人按国籍专利申请动向(2016~2020)> 

      资料来源:韩国专利厅报道资料(2023-05-07)

       


      干细胞技术专利申请,韩国增长率第二
      在各国对干细胞技术开发的持续不断的努力之中,韩国的年均增长率位居第二,并呈现出持续增长。干细胞是指具有高增殖能力和自我再生能力,且能够分化成人体所有组织或器官的未分化细胞。

      专利厅对主要国家专利厅IP5申请的专利进行分析后发现,近十年来,干细胞领域申请量以年均4.6%的速度增长,2020年的专利申请量比2011年增长了约50%。同期年均增长率最高的是中国,为32.6%,韩国位居第二,为10.7%。美国呈现0.7%的放缓,日本反而呈现-2.3%的下降趋势。 

      根据申请人国籍的统计,近10年间排名第一的美国申请量最多,为38.5%,其次是位居第二的中国15.0%,以及位居第三的韩国12.7%,以及位居第四的日本11.4%。

      专利厅表示,具有无限潜力的干细胞技术的发展可能性是无限的,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干细胞相关领域中,我们将努力提供高质量的专利审查和信息,以帮助我们的企业和研究所确保专利竞争力抢占市场。

      <申请人按国籍专利申请动向(2011~2020)>

      资料来源:韩国专利厅报道资料(2023-06-04)

       


      C&S 消息
      - 出席2023年国际商标协会(INTA)年会     

      专利法人C&S的代表辨理士廉承胤、代表辨理士李義勳、合伙辨理士李成東、合伙辨理士金泰輝于5月16日(星期二)至20日(星期六)参加了在新加坡举行的国际商标协会INTA年会(International Trademark Association)。INTA年会作为广为人知的全球IP服务盛会,是汇聚了来自世界各地的辨理士和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以及知识产权相关公司和机构相关人员的一年一度的大型国际会议。通过这次活动,专利法人C&S与来自各国的知识产权专家就最新趋势和法律制度的变化进行了沟通,并与海外代理人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今后我们也将继续参与各种IP相关盛会,通过积极的交流提供最佳的知识产权服务。

      - 聘请辨理士
      专利法人C&S通过招聘机械和金属材料领域的辨理士进一步增强业务能力。今后,我们将积极引进优秀人才,为专业服务作出进一步努力。 

      李釩周

      机械部

      53期辨理士

      毕业于仁荷大学机械工程系

      曾就职于HAEUM特许法人

      曾就职于太平洋特许法人

      沈英京

      金属材料部

      57期 辨理士

      毕业于延世大学化学系

      曾就职于HAEUM特许法人

      卢宇锡

      金属材料部

      58期 辨理士

      毕业于光云大学化学工程系

      曾就职于KIP国际专利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