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及诉讼
诉讼制度
专利权等的侵权诉讼的管辖集中于全国高等法院所在地的5个地方法院(首尔、釜山、大邱、大田、光州地方法院)和专利法院(二审)
专利侵权救济方法
请求禁止侵权等的诉讼 |
除了专利权人以外,专用实施权人也可请求诉讼 除现有侵权(直接侵权)行为的情况之外,针对侵权前行为(间接侵权)也可请求禁止侵权 如有侵权的可能性,可请求预防侵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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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损害赔偿的诉讼 |
所需条件 : 专利侵权+故意/过失+发生损害+损害与侵权行为的因果关系 计算损害赔偿金额 : 以专利权人所受的损害额为基础,但也可请求侵权人的利益金额或通常可获取的实施费相当的金额。如果侵权行为是故意的情况下,可要求赔偿计算的损害金额的3倍 |
专利侵权临时处分诉讼 |
所需条件 : 如果到本案的确定判决为止不采取任何措施,从而对权利人发生明显的损害的情况(需要紧急保全) 通常需要4∼5个月 |
形式举报 |
可进行刑事处罚 (限亲告罪) 侵害罪 : 判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罚最高1亿韩元的罚金 (专利法第225条) |